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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届“大治论坛”在京举办 聚焦互联网时代的法律监管挑战

发布时间:2021-04-20 10:03:25    来源:川东北法制网    浏览量:   编辑:

       4月18日,首届“大治论坛:全球互联网法律观察(2020-2021)”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举办。论坛由北京大学法学院/知识产权学院、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、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联合主办,旨在关注互联网经济对当前法律体系、监管机构带来的挑战,以及社会各方应当作出的调整、回应。
 


潘剑锋在论坛上发言

 
      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指出,科技和互联网发展为生活带来便捷,同时也有其复杂性,对法律法规、司法审判提出严峻挑战。比如网络在线开庭的规制、隐私权等传统法律权利的网络保护、网络案件的管辖权滥用等,都可能引发新型法律问题,值得研究。
对此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副司长韦犁表示,中国的互联网技术发展飞快,中国遇到的互联网问题、知识产权问题在其他国家也未解决,这是全球共同面临的课题。“研究这些问题很有意义、很有价值。把学术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,对行政机关、司法机关都有指导作用。”


      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政策法律研究部主任毕春丽强调,进入成熟阶段的互联网平台要承担更多责任、义务,鼓励创新和动态竞争,这样才能满足国家高质量创新的要求。

       她表示,当前国内外对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审查主要包括内外两种行为:对内为“自我优待”,如亚马逊在自己的平台上优先推荐自营业务;对外为“限制接入 恶意收并购”,如Facebook、谷歌在意大利的汽车应用限制竞争对手产品接入,并用收购竞争者的方式维护优势地位,因此招来处罚。

      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、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、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周辉、字节跳动中国法务部负责人邰江丽、网易游戏知识产权总监赵烨福等专家学者,也分享了各自观点。
 


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参加论坛

 
       论坛上,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发布了《大治报告:全球互联网法律观察(2020-2021)》。报告针对“网络平台个人数据流通利用”、“网络游戏直播知识产权争议”、“平台经济反垄断”、“网络直播营销行业监管”、“未成年人网络保护”等五大议题进行了分析,并结合现有法律制度、不同国家和不同行业的法律治理模式,提供了思路和建议。

       比如网络平台个人数据流通、利用,报告提出用户头像、昵称等个人数据权益具有强人格权属性,用户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的权益应高于平台。在判断个人数据的权益归属时,须考量使用的具体场景,根据不同的数据性质、利用方式、协议条款、实质损害等因素具体决定,不能“一刀切”。应用个人数据时,也应适当保障数据流动共享属性及社会公共属性,避免对其赋予绝对排他性。

       网络游戏直播知识产权方面,报告认为应根据不同游戏类型、不同玩家贡献程度认定游戏直播画面是否具有独创性,进而确定能否构成视听作品等。如果画面具备独创性且能以某种形式表现,那么游戏玩家或直播主对画面的贡献度越高,认定合理使用的概率越高。

       对于平台经济反垄断,报告指出立法在界定相关行为时,应综合考虑市场界定、市场支配地位或相对优势地位、实质性排除限制竞争效果、正当抗辩理由等因素。此外,应在修订反垄断法的基础上出台反垄断实施指南,完善民事诉讼法等配套法律制度,形成相对完备的反垄断法律体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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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本网责编:王志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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